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繼承人是誰?3分鐘讀懂繼承順位與分配比例

繼承人是誰?3分鐘讀懂繼承順位與分配比例
繼承在法律上其實有順序之分,就是所謂的「繼承順位」。
 
在人生的各個階段,財產繼承是每個家庭都可能面臨的重要議題。無論是為了保障自身權益,還是避免未來可能的財產分配糾紛,了解「繼承順位」與「分配比例」都是至關重要的。根據民法規定,繼承人並非隨意指定,而是依照一定的順位與比例進行分配。
 

繼承順位的基本原則:法律如何規定誰能繼承?

根據《民法第1138條&1144條》,繼承人分為配偶和血親兩類,配偶在分配夫妻剩餘財產後可相互繼承,但剩餘財產需按比例與血親的第一順位繼承者分配。血親的繼承權則根據親疏程度排序。
  1. 第一順位:直系卑親屬

包括被繼承人子女、養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孫子女,根據民法第1139條規定,以親等近者為先;配偶雖然不是血親,但在繼承中享有特殊地位,通常會與其他順位繼承人共同分配財產。
  1. 第二順位:父母

如果被繼承人是被收養的,過世時這段收養關係還在,那養父母就是第二順位,生父母反而沒有繼承權。
  1. 第三順位:兄弟姊妹

包括同父同母、同父異母、同母異父、收養的兄弟姊妹。
  1. 第四順位:祖父母

包括祖父母及外祖父母,如果是收養的,則養父母的父母有資格。
了解這些基本原則,不僅能幫助釐清誰是合法繼承人,也能避免因不熟悉法律而產生的財產分配糾紛,也能幫助預先規劃財產。

第一順位繼承人

直系卑血親的繼承權利與分配比例

在繼承順位中,排出當然繼承人配偶之外,第一順位繼承人是最優先的是子女(含養子女),直系卑子女就是直系晚輩的意思。在財產分配中享有最高的優先權,但具體的分配比例會因家庭成員的組成而有所不同。
  1. 當然繼承人:配偶的特殊地位
配偶雖然不屬於血親,但在繼承中具有獨特的權利。無論是否有其他繼承人,配偶都能參與財產分配。例如:
  • 如果繼承人只有配偶,則配偶可獲得全部財產。
  • 如果配偶與子女共同繼承,則配偶先分得一半,另一半由子女均分。
  1. 子女的繼承權利
子女(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及養子女)是繼承的核心群體。如果沒有配偶,子女將平均分配全部財產;若有配偶,則需依照上述比例進行分配。
 

第二順位繼承人

父母的繼承權利與分配比例

當第一順位繼承人(配偶、子女)不存在時,財產將由第二順位繼承人接手,主要包括父母,若是被繼承人是被收養,且死亡時收養關係仍存在,那麼第二順位即為養父養母,生父生母並不會有繼承權。
 

第三順位繼承人

兄弟姊妹的繼承權利與分配比例

如果被繼承人沒有直系血親卑親屬,父母也都已過世,那遺產就會由兄弟姊妹繼承。包括:同父同母/同父異母/同母異父/收養的兄弟姊妹。這些親屬雖然與被繼承人的關係較為疏遠,但在特定情況下,他們仍可能成為合法的財產繼承者。
值得注意的是,根據《民法第 1140 條》規定,代位繼承只限於「第一順位繼承」。因此,在遺產由第三順位繼承人繼承的情況下,若兄弟姐妹比被繼承人早離世,其子女並不能代位繼承遺產。
 

第四順位繼承人

祖父母的繼承權利與分配比例

如果前三順位皆無人繼承,那麼則由被繼承人的祖父母繼承遺產,包括:祖父母(爸爸的父母)、外祖父母(媽媽的父母)。如果被繼承人是被收養,則養父母的父母即為此第四順位繼承人。
 

特殊情況:無繼承人時的財產處理方式

在極少數的情況下,被繼承人可能沒有任何合法繼承人。此時,財產將依法進行特殊處理,以確保資產能夠被妥善分配。以下是幾種常見的處理方式:
  1. 財產歸屬國庫

根據民法規定,若被繼承人沒有任何合法繼承人,其財產將歸屬國庫。這意味著政府將接管這些資產,並用於公共用途。
  1. 遺囑指定受益人

如果被繼承人提前立下遺囑,並指定了受益人(如朋友、慈善機構等),則財產將依照遺囑內容進行分配。這是一種避免財產歸屬國庫的有效方式。
  1. 特別法規的適用

在某些特殊情況下,地方政府或相關機構可能會根據特別法規,將財產用於特定用途,例如支持弱勢群體或公共建設。
  1. 無人繼承的財產管理

在財產歸屬國庫之前,法院通常會進行公告,確認是否真的沒有任何合法繼承人。這一過程可能需要數月甚至更長時間,以確保程序的合法性與公正性。
 

繼承人可以拿到多少?

從遺產繼承順位及比例帶你了解應繼分、特留分

 

什麼是應繼分?繼承比例是多少呢?

若亡者未立遺囑且繼承人無法共識分配遺產,則按照民法規定進行比例分配(「應繼分」)。根據《民法1144條》,不同順位繼承人的應繼分比例如下:配偶與第一順位共同繼承者平均分配,配偶與第二順位及第三順位繼承者先分得半數,其餘再均分,而配偶與第四順位繼承者先分得三分之二,其餘的三分之一均分。
 

什麼是特留分?繼承人最少應分配到多少比例?

法律規定繼承人有基本的繼承比例,遺囑的分配不得低於此比例,稱為「特留分」。
根據《民法第 1223 條》規定,各繼承人的特留分計算比例為:
  1. 直系血親卑親屬: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 ½ 。
  2. 父母: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 ½ 。
  3. 配偶: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 ½ 。
  4. 兄弟姊妹: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 ⅓ 。
  5. 祖父母: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 ⅓ 。
 

遺產繼承順位常見問題FAQ

若被繼承人生前立好遺囑,把財產全都分配給同一個人是可以的嗎?

不可以,法律為確保繼承分配的公平性,有為繼承人規定一個基本的繼承比例,而遺囑的分配,不能低於此比例,也就是所謂的「特留分 」。
 

債務繼承也有繼承順位嗎?

繼承人不僅繼承亡者的遺產,還需承擔債務。若遺產大於債務,繼承可繼續進行;但若債務超過遺產,繼承人可能會選擇拋棄繼承。債務繼承有「限定繼承」和「拋棄繼承」兩種方式,通常在債務龐大時,前順位繼承人會選擇拋棄繼承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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