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囑無效的原因? 撰寫遺囑是許多人規劃財產分配的重要方式,根據統計,許多遺囑無效的原因都來自於對法律要求的不了解,比如: 自書遺囑沒有親筆書寫。 代筆、口授遺囑中,遺囑人只有應聲見證人的宣讀內容,沒有實際完整口述。 見證人不符資格。 簽名方式錯誤,例如:遺囑人或見證人漏簽名、沒有親筆簽名或按指印。 注意事項:如果遺囑人過世後留下多份遺囑,要依照最新日期的那一份有效遺囑為準。
在資產傳承中,通常會應用遺囑、信託、保險等工具協助,最常見的就是遺囑。 5大遺囑要件重點整理 遺囑種類 區隔 簽名 見證人 公證 自書遺囑 本人親自書寫 本人親自簽名 非必要 非必要 公證遺囑 必須經過公證 本人簽名或按指印 見證人、公證人全體皆要簽名 必要,並且需要有2人以上 必要 密封遺囑 必須在遺囑密封後,經由公證人、見證人簽名 本人於遺囑以及密封處簽名
繼承在法律上其實有順序之分,就是所謂的「繼承順位」。 在人生的各個階段,財產繼承是每個家庭都可能面臨的重要議題。無論是為了保障自身權益,還是避免未來可能的財產分配糾紛,了解「繼承順位」與「分配比例」都是至關重要的。根據民法規定,繼承人並非隨意指定,而是依照一定的順位與比例進行分配。 繼承順位的基本原則:法律如何規定誰能繼承? 根據《民法第1138
拋棄繼承是避免遺產債務糾紛的重要法律途徑,但你是否瞭解其條件與影響? 拋棄繼承為什麼需要瞭解? 拋棄繼承會對繼承人及其家庭造成重大影響,瞭解拋棄繼承的條件與影響,並謹慎評估是否適合自己的情況,無論是為了保護自身權益,還是為了妥善處理遺產,都須要有基本的認識。 本文將深入探討放棄繼承的定義、條件、影響、申請流程以及常見的誤解,希望能幫助讀者更全面地理解這一法律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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