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資產傳承中,通常會應用遺囑、信託、保險等工具協助,最常見的就是遺囑。
5大遺囑要件重點整理
遺囑種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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區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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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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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證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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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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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書遺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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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親自書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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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親自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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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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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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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證遺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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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經過公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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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簽名或按指印
見證人、公證人全體皆要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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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要,並且需要有2人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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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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密封遺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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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須在遺囑密封後,經由公證人、見證人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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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於遺囑以及密封處簽名
見證人、公證人全體於封面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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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要,並且需要有2人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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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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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筆遺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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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見證人之一代筆書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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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簽名或按指印
見證人全體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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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要,並且需要有3人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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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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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授遺囑
(緊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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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證人代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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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證人全體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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必要,並且需要有2人以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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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必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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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人即全部見證人口述錄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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錄音帶密封,見證人於豐縫處簽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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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別注意!每種遺囑都有必須要的要件,需要符合要件才具備法律效益。
遺囑是什麼?
遺囑是根據民法規範具備法律效力的文書;在生前以書面方式清楚寫明如何分配各項遺產,具體分給誰、分多少等內容,並於生後遺囑才具有法律效力。
如何立遺囑才有法律效力?
1. 全文親筆寫(分配對象、比例等等)
2. 註明立遺囑的日期
3. 立遺囑人親筆簽名(這很重要必須有)
五大遺囑類別
自書遺囑
根據《
民法第1190條》規定:「自書遺囑者,應自書遺囑全文,記明年、月、日,並親自簽名;如有增減、塗改,應註明增減、塗改之處所及字數,另行簽名。」
自書遺囑需由立囑人全手寫,並註明日期和簽名,如有修改需再簽名一次。建議由律師、代書見證以確保遺囑有效及內容完善。
公證遺囑
公證遺囑是程序繁雜但爭議最低的遺囑方式。然而由於過往即便經公證的遺囑,實務上仍不免發生爭議,因此公證人往往不願意承接。
1. 立遺囑人指定2位以上公證人。
2. 立遺囑人在公證人面前口述遺囑內容。
3. 公證人筆記、宣讀、講解、講解遺囑內容。
4. 遺囑人認可後,清楚記明年、月、日。
5. 公證人、見證人及遺囑人共同在文件上簽名。
密封遺囑
如果不想生前讓其他人知道遺囑內容,可採取密封遺囑。
1. 遺囑人親寫或委人撰寫遺囑,完成後遺囑人在遺囑上簽名。
2. 將遺囑密封,立遺囑人於封縫處簽名。
3. 遺囑人攜帶2名見證人找公證人。
4. 遺囑人向公證人陳述繕寫人姓名、住所及遺囑為自己所有。
5. 公證人於封面記明年、月、日及陳述之內容。
6. 遺囑人、公證人及見證人在同一文件上簽名。
代筆遺囑
適合無法親筆繕寫或不識字的遺囑人。
1. 遺囑指定3位以上的見證人。
2. 遺囑人口述遺囑,請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、宣讀及講解。
3. 經遺囑人認可後,代筆人於遺囑中記明年、月、日及代筆人姓名。(委由第三人書寫,第三人不得為遺產受益人之一)
4. 全體見證人及遺囑人在同一份文件上簽名。(遺囑人無法簽名者,應按指印代替之)
口授遺囑
立遺囑人有生命危急或意外事件時,無法依前述四項方式進行才能適用,也是最具爭議的一種。
1. 遺囑人需指定2位以上見證。
2. 遺囑人口頭陳述遺囑內。
3. 見證人其一將遺囑人口述內容做成筆記,並寫明立遺囑當天年、月、日。
4. 全體見證人在遺囑上親簽。
5. 遺囑人指定兩位以上見證人口述遺囑內容,包含遺囑人姓名及立遺囑當天年、月、日。
6. 全體見證人口述遺囑內容是真實內容,並口述見證人姓名,全程需錄音,結束後將錄音帶當場密封,並記明年、月、日。
7. 全體繼承人一起在封縫處簽名。
須注意《
民法第1196條》中規定,當生命穩定後且無特殊狀況時,應重新預立遺囑,若沒有重立遺囑,這份口述遺囑3個月後即失效。
《
民法第1197條》規定,於遺囑人過世後3個月內,口述遺囑中的其中一位見證人或利害關係人,須經由「親屬會議」確認其真偽,若對內容有異議得聲請法院判定。
遺囑見證人的條件規定
依據《民法1198條》規範,若為以下五種人,為了免爭議不得為遺囑見證人,所以找遺囑見證人時要留意喔!
一、未成年人。
二、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。
三、繼承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。
四、受遺贈人及其配偶或其直系血親。
五、為公證人或代行公證職務人之同居人助理人或受僱人。
遺囑公證人又是什麼呢?
遺囑公證人跟遺囑見證人不一樣喔!
公證遺囑的方式中,遺囑公證人不得同為遺囑檢證人,並且公證人的同居人、助理人或受僱人也不可擔任見證人。並且公證人必須符合法律規範方屬有效遺囑。
遺囑公證人有分兩種,一種是由法院公證處申請,一種是民間公證事務所申請,需要攜帶身分證及印章親自前往辦理,不可以授權他人。若擔心民間公證人是否真正持有執照,可前往司法院官網的民間公證人名冊查詢。
遺囑公證費用怎麼計算呢?
申請遺囑公證人會收取相關費用,而公證費用依法而定,其收費標準亦可至司法院查詢。無論是由法院申請或民間聘請,都會依照收費標準來收取。
公證費用按標的之金額或價額,依下列標準收取之,如附加強制執行條款者,加收二分之一:
(一)20萬元以下者,1000元。
(二)20萬元至50萬元者,2000元。
(三)逾50萬元至100萬元,2000元。
(四)逾100萬元至200萬元者,4000元。
(五)逾200萬元至500萬元者,5000元。
(六)逾500萬元至1000萬元者,6000元。
(七)逾1000萬元至5000萬元者,其超過1000萬元部分,每1000萬元加收2000元;不滿1000萬元者,按1000萬元計算。
(八)逾5000萬元者,其超過部分,每1000萬元加收1000元;不滿1000萬元者,按1000萬元計算。
常見問題FAQ
哪種方式的遺囑效力比較強?
遺囑只要符合法定要件均有效力,並無哪種效力較強的問題。
代筆遺囑,遺囑人不會簽名可以用蓋章的代替嗎?
不行,如不會簽名應以按指印方式。
筆記一定要用手寫還是可以用電腦打字的?
依據
法務部法律字第 10803501680 號相關行政函釋,因法律並未規定其筆記之方式,且代筆遺囑方式之制定,重在透過代筆見證人將遺囑人之遺囑意旨以文字予以表明,故由代筆見證人親自以筆書寫固屬之,其由代筆見證人起稿而後送打字者,亦應認已符筆記之法定方式,以符合社會現況,故民法第1194條代筆遺囑規定,所稱使見證人中之一人筆記,可用電腦製作,以因應資訊化社會需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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