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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同共有、分別共有的差別?共有物出租買賣處理流程一次看

公同共有、分別共有的差別?共有物出租買賣處理流程一次看
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在不動產中擁有不同的定義。若手邊有公同共有的共有物出租,到底該怎麼處理呢?一篇統整差異與分配規定,以及處理流程一次看!
 

公同共有與分別共有的差異速看

特徵
公同共有
分別共有
所有權性質
所有權為共同的,無法分割,每個共有人皆擁有整體的所有權
每個共有人擁有明確的、可分割的部分所有權
處分權
所有共有人必須共同同意才能處分或改變該物品的權利
每個共有人可以單獨處分自己擁有的部分
使用權
每個共有人有權在不損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情況下使用物品
每個共有人有權使用自己擁有的部分
利益分配
所有權收益或負擔由所有共有人共同分擔,按比例分配
每個共有人根據各自的份額分配收益或負擔
物理分割
無法將物品實質性分割,只能共同使用或共同管理
可將物品根據所有權份額進行實際分割
適用範例
共同所有的物品,如家庭共同擁有的房屋、車輛等
各自分擁有的物品,如分別擁有一塊土地的兩人
優點
維持共有,共有人同進退
自由處分應有部分財產規劃有彈性
缺點
運用不易
應有部分繼受人加入,易與原共有人發生紛爭
特別說明,針對「共有物」的處分、變更、及設定負擔,不論是公同共有還是分別共有,都需要取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喔!

公同共有定義是什麼?

公同共有是指兩人或以上共同擁有某一物品或財產,且針對共有物品或財產並未按照比例進行劃分份額,而是共同享有該物品的所有權,在公同共有的情況下,每位共有人都擁有平等的權利,得共同管理、使用、處分該物品或財產。
例如,家庭成員共同擁有一棟房屋,無論該房屋的使用狀況如何,所有共有人都有權使用該房屋,並且在出售或轉讓該房屋時需要所有共有人同意。
最常見的公同共有不動產共有處理情況就屬「遺產繼承」,在分配完遺產之錢,各個繼承人之間不存在所有權比例劃分,因此遺產即處於公同共有的狀態。
 

分別共有定義是什麼?

分別共有則是指兩人或以上共同擁有某一物品或財產,且針對共有物品或財產按照一定比例進行劃分所有權。每位共有人對自己所擁有的部分有完全的所有權,不需要經過其他共有人同意,可單獨處理或使用其份額。
例如,兩位兄妹共同繼承父母的房產,每人擁有房產的一半所有權。他們可以各自處理自己的份額,若要賣掉或抵押該房屋的一部分,則只需得到自己那一半的同意即可,而不必經過對方的同意。但是如果是針對共有物的處分、變更、及設定負擔,還是需要取得全體共有人的同意。(民法819條
 

共有物出租的條件?

在民法上共有物出租被稱為「管理行為」,基本上涉及多位共有人共同擁有一項物品或不動產(如房屋、土地等),想要出租需要達到兩種門檻之一,才是對全體共有人都有效的出租行為:
  1. 共有人超過半數、應有部分超過半數同意。
  2. 應有部分超過三分之二(不管同意的共有人有沒有超過一半)
比如說,房屋是由自己與五位親戚共有,因此為6位共有人,出租則必須「超過」3位以上同意,若僅有3位共有人同意就不算成立,同時同意者所有的應有部份也必須超過一半才得以成立;如果只有3位共有人同意,但他們的應有部分有超過共有物的三分之二,則也可視為有效的出租行為。
 

不動產共有買賣怎麼辦?

若建物的形式是分別共有,共有人都可以自由出賣自己的應有部分,不需要經過其他共有人的同意,若是整個共有物要買賣,就會需要由共有人超過半數及應有部分超過半數同意,或應有部分超過2/3同意才可以喔!
公同共有的建物形式要出售時,就必須取得所有共有人同意。若有共有人不同意出售,基本上則無法順利進行買賣。
 

公同共有買賣方法

在公同共有的情況下想要買賣,唯一的方法就是「取得所有持有人的同意得以進行買賣」。但實務執行上非常困難,所以通常會建議終止「公同共有」的狀態,將「公同共有」轉變為「分別共有」,再來進行持分共有物買賣,以持分房屋為例子,可以有2種方法進行:
  1. 辦理共有房屋「分割」:得到全數持有人同意後,向地政事務所提出登記,將「公同共有」改為「分別共有」。
  2. 提起「分割」訴訟:當無法獲得所有人同意,能夠向法院提起「分割」訴訟,訴請法院以「協議分割、調解分割或是裁判分割」的方式,以終止「公同共有」的情況。

分別共有買賣解決方案

在「分別共有」的情況下,買賣方式有以下3種:
  1. 詢問其他持分人是否有意願購買:由於其他持分人擁有優先購買權,在出售產權時,可以先行詢問其他持分者是否有意願購買。這樣可以避免他人加入而變得更加複雜,對往後的房屋處理也有可能更加麻煩。如果無人願意購買,才能向外尋找賣家。
  2. 協調其他有意願出售的持分人賣出:由於土地法第 34-1 條有規定,只要同意出售的共有人以及所持有的比例,加總後有超過半數,就可以賣出共有物。或是所持有比例超過三分之二,即便人數沒有過半,也可以出售共有物。
  3. 委託專業代書找業界買家:如與共有人溝通不順利,則可考慮尋求專業代書的協助,不僅可協助找尋有意願購買持分房屋的買家,同時也能處理房屋的抵押狀況、買賣所產生的相關稅金、行政費用。
 

公同共有買賣房屋流程

  • 取得共有人同意:出售公同共有房屋時,必須取得所有共有人同意。若有共有人不同意出售,則無法順利進行買賣。
  • 擬定買賣契約:買賣雙方應擬定買賣契約,清楚載名房屋現況、交屋日期和價格等細節。契約中應明確指出房屋為公同共有,並載明所有共有人同意出售。
  • 產權移轉:在完成買賣程序後,所有共有人必須至地政機關辦理產權移轉登記,將房屋所有權轉移至買方名下。

土地共有買賣的限制與注意事項

共有土地買賣要注意的地方很多,若這塊土地屬於公同共有,則無法直接進行買賣,因為無法直接評估每個持分人所持有的產權比例;當此塊土地為分別共有,則可以單獨出售自己所持有的比例進行分別共有土地買賣,其中更需要特別留意:
  • 遵守持分土地優先購買權,先詢問其餘土地持有人是否有意願購買。
  • 辦理持分土地過戶時,需簽署共有人不優先購買的切結書
  • 持有人擁有優先購買權利,若決定購買事後又改口反悔時,則需面臨違約賠償責任。
  • 雖然共有人具有優先購買權,但土地買賣條件包含價金交付、付款條件等約定,都是相同的。
  • 進行共有土地買賣時,若未事先通知其他土地共有人,就將土地賣給第三方,則需負擔民事賠償責任,而共有人有權利以市價與售價的差價要求賠償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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